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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gzy-a-03、gzy-c-01、gzy-d-05单元地块局部调整》批后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2 15:35 来源:广东湛江奋勇高新区网站 点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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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gzy-a-03、gzy-c-01、gzy-d-05单元地块局部调整》已由湛江市人民政府委托湛江奋勇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依法对《〈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gzy-a-03、gzy-c-01、gzy-d-05单元地块局部调整》批后成果进行公布。

批准单位: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奋勇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时间:2026年4月13日

批准文件关于《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的批复

项目位置:调整范围涉及四个地块,其中gzy-a-03-01-04地块位于奋勇大道(在建)和沈海高速交界处北侧,gzy-c-01-01-03地块位于于沈海高速与207国道交界处东侧,gzy-d-05-05-10地块位于曼谷南路和粤海铁路之间,gzy-d-05-05-14地块位于207国道和粤海铁路交界处西侧。

调整面积:gzy-a-03-01-04地块面积为522.48平方米,gzy-c-01-01-03地块面积为16026.22平方米,gzy-d-05-05-10地块面积为4422.02平方米,gzy-d-05-05-14地块面积为2010.64平方米。

调整内容:

(1)gzy-a-03-01-04地块,规划范围内一类物流仓储/二类工业可选择用地调整为通信用地,调整后通信用地指标为容积率≤2.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

(2)gzy-c-01-01-03地块,规划范围内草地调整为公路用地;

(3)gzy-d-05-05-10地块,规划范围内防护绿地调整为消防用地,调整后消防用地指标为容积率≤1.6,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

(4)gzy-d-05-05-14地块,规划范围内二类工业用地调整为通信用地,调整后通信用地指标为容积率≤2.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详见附图)


《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gzy-a-03、gzy-c-01、gzy-d-05单元地块局部调整 批后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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