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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30 16:52 来源:广东湛江奋勇高新区网站 点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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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由湛江市人民政府委托湛江奋勇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依法对《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成果进行公布。

批准单位: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奋勇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时间:2026年4月13日

批准文件:关于《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的批复

编制范围:湛江市奋勇高新区中部片区,东至国道g207,西至华侨农场四队,南至雷州中医院,北至城中大道,面积为229.35公顷。
发展定位:依托奋勇高新区管委会,引入科技创新企业,发展产业配套功能,补充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挖掘侨乡文化特色,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和门户形象,打造宜居社区,整体建设以宜居生活、公共服务、生态休闲、文化体验、新型产业为主的产城综合服务心、侨乡文化体验地。

规划人口:规划居住人口共计2.9万人,就业人口0.40万人。

规划结构:一心两轴六组团。一心为城市服务核心,两轴为奋勇大道产城联动发展轴、华侨大道城市形象展示轴,六组团为城市综合服务组团、新型产业组团、休闲宜居西组团、休闲宜居东组团、华侨农场四队居住组团、发展预留组团。

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225.68公顷,占总用地的98.40%,其中:规划居住用地68.04公顷,占比29.6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0.80公顷,占比17.79%,商业服务业用地11.42公顷,占比4.98%,工业用地9.19公顷,占比4.01%,交通运输用地45.83公顷,占比19.98%,公用设施用地0.85公顷,占比0.3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31.22公顷,占比13.61%,留白用地18.33公顷,占比7.99%。


附件:

《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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